György Czirfusz, Gábor Hulkó:在斯洛伐克建立股份公司 I Ch,2006 7, 5-7他。 簡化的公司程序只能通過律師才能實現。 該律師事務所擁有電子公司程序所需的所有工具和許可證。 在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起草文件時,必須核實登記和使用註冊辦事處的權力,如有必要,還必須核實營業場所和分支機構的權力。 設立公司 (4) 接受公開收購要約的期限最少為三十天,最多為六十天。 (八)本法生效時擔任三個以上經濟公司高級官員的,有權履行所有經濟公司高級官員的職責,直至任期結束。 (2) 在適用本章時,通過獨資企業實現的影響力的取得應視為第 three 條第 (1) 款中定義的法人實體取得的影響力。 (一)根據合夥協議規定的條件,任何人都可以加入(加入)協會。 如果公司還在其註冊辦事處以外的場所或分支機構開展活動,則最高機構可以提名數名公司經理。 公司經理隸屬於高級官員,但獨立執行任務。 公司經理須服從高級官員的指示,但如果指示非法或不適當,他可以向監事會求助。 公司經理的商標權與高級管理人員的商標權一樣獨立。 監事會的議事規則由監事會自行製定,但必須按照之前的規定經公司最高機構批准。 (1) 分立公司的最高機構——在合夥協議中沒有不同規定的情況下——對分立做出兩次決定。 (三)合夥企業轉變為合夥企業,只有在合夥人(股東)全部履行合夥協議規定的出資義務的情況下,才能確定合夥企業轉變為合夥企業。 (4) 第 (3) 款規定的請求必須在最高機關會議召開之日起三十天內提出,如有沒收責任。 公司法院不能根據申請指定公司選定的審計師(第 40 會計師 條)。 在對營業股份轉讓規則的解釋中已經提到,這種方式的成員變更不需要明確修改合夥協議,而只需通過成員名冊進行登記即可提交聲明後。 因此,草案第159條第(2)款規定,會員身份發生變更時,無需召開會員大會,也無需正式修改合同。 公司登記 在所有其他情況下(例如註冊辦事處變更、名稱變更、地點變更等),需要對公司合同進行正式修訂(合同、律師會簽、成員簽名等)。 根據該法案,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需要在兩處予以明確。 股東大會必須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頻率召開,但每年至少一次。 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公司章程還可能要求將股東大會邀請以電子方式發送給提出要求的股東。 “第 54 條第 (1) 條為了設立商業公司,需要公司合同(成立文件);如果商業公司以股份公司形式運營,則需要公司章程(成立文件)必需的。 第 294 條和第 296 條第 (1) 和 (3) 款中的規則也適用於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或成員當時已持有至少一半投票權的情況公司成立至今已有三個季度。 如果協會終止而沒有法定繼承人,則清償債務後剩餘的資產必須按同等比例分配,並且如果已經做出了財務貢獻, - 在合夥協議沒有不同規定的情況下- 會計 與成員的財政貢獻成比例。 (一)股份公司清算,無法定繼承人的,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股東實際支付或者支付的股份面值的比例,在股東之間進行分配。 他們為股份做出的非貨幣出資,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如果股份公司發行了與清算股份相關的優先股,則在分割資產時必須考慮優先股所授予的權利。 (1) 股份公司可以通過修改章程,在股東大會上根據會計法接受報告或單獨的資產負債表,以超過股本或其一部分的資產增加股本文件(法規)。